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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在浦东签署

编辑: 夕歌 来源:浦东时报 2017-03-09 17:29:15

导读: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内签署。包括航运法律和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高校航运法律研究机构在内的共22家单位集体签署公约,明确表示愿意为自贸区航运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仲裁服务。

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内签署。包括航运法律和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高校航运法律研究机构在内的共22家单位集体签署公约,明确表示愿意为自贸区航运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仲裁服务。

在《公约》框架下,会上还初步达成4个合作项目。分别是:东盟法律服务上海合作中心项目(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东盟法律服务联盟)、通用航空产业特殊保险产品创新项目(上海通用航空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国际海员法律调解中心项目(上海船东协会-上海经贸调解中心)、国际船舶管理第三方法律责任项目(上海国际航运发展中心促进会国际船舶管理人分会-上海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会上透露,随着首批22家单位加入及项目的达成,将逐步助推上海营造一个更加国际化、法治化,适合航运产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作为首批公约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就将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涉外仲裁等方面海事人才的培养,“比如今年提出的临时仲裁这个热点,我们就可以去互相探索研究如何在上海开展先行先试等。”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於世成说。

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上海自贸区,2015年自贸区进一步扩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入了体制和机制创新阶段。随着航运领域不断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海事、航空纠纷的数量迅速增长,案件受理类型覆盖面明显变广。同时,在国际贸易和运输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前提下,国际航运法律规则也在酝酿着新的变化和发展。鉴于此,航运法治环境建设已成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之一。

记者了解到,自贸区商务委(航运办)先后组织了多轮专家论证会、企业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议,围绕功能定位、企业需求、全面服务、支撑保障等方面,全面探讨优化航运法治环境的可行性和可能途径。

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陆启星表示,从国内来讲,此次是首个航运建设方面法律服务联盟公约的签署,也是为将来打造一个实体的航运法律服务中心跨出的第一步。

据悉,在《公约》框架下,平台将整合各相关政策资源和法律资源;给自贸区内航运机构和企业提供政策引导、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合同履行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探索行业标准、格式合同制定、行业法律风险预警新模式;规范航运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公正、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法律环境等。 (记者 杨珍莹 浦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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