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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下发“十三五”金融业扶持办法

编辑: 夕歌 来源:浦东时报 2017-07-26 16:58:20

导读:为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业各类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新区集聚和发展,浦东日前正式下发《“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简称《金融业扶持办法》)。

为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业各类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新区集聚和发展,浦东日前正式下发《“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简称《金融业扶持办法》)。

记者获悉,《金融业扶持办法》涉及的金融业各类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经国务院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复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和新兴金融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私募投资企业、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等)。

相比“十二五”期间的扶持政策,《金融业扶持办法》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财政扶持。随着金融改革逐步深入以及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金融各子业态呈现出相互融合的态势,金融混业经营也逐步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在此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联系各金融子业态的枢纽,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部分央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已将浦东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重要落户选择地。

鉴于金融控股公司对浦东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十三五”期间,浦东将重点关注非金融央企、大型民企、地方国资和互联网企业等四类资本背景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根据《金融业扶持办法》,“十三五”期间,浦东对新引进的金融控股公司,三年内根据对新区贡献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评定,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每年根据综合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扣除落户奖励);在新区每新引入或新发起设立一家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此外,在对新兴金融机构的扶持中,《金融业扶持办法》中的私募投资企业范畴有所扩大,新纳入了私募证券投资企业。此前,在“十二五”期间浦东金融业扶持办法中,仅针对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进行财政扶持。《金融业扶持办法》规定,对私募投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对新区的综合贡献给予一定综合贡献奖励。

截至今年6月底,浦东持牌类金融机构共983家,其中,银行类264家,证券类444家,保险类275家;新兴金融机构7007家,其中股权投资及管理企业5151家,融资租赁企业1856家;地方金融机构33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9家。

据悉,《金融业扶持办法》自今年8月12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办法所涉及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发放。 (记者 张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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