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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 村镇集体可自行开发运营

编辑: 夕歌 来源:浦东时报 2017-08-31 16:09:32

导读: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出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试点发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定集体租赁房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

住房租赁市场再迎利好。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出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试点发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定集体租赁房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这意味着国内租赁住房市场将迎来发展红利,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将成为未来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方案》指出,按照地方自愿原则,在超大、特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中,确定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第一批的试点城市共13个,包括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

《方案》要求试点城市需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试点需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针对出租行为,《方案》特别强调,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人也不得转租。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方案》明确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要求试点城市根据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2017年1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至2020年底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结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从租赁市场改革走向来看,楼市调控政策已经从前一阶段的重点抑制各类炒房需求,到让住房发挥自住而非投资的功能,又进一步深化到延展住房的居住属性,即房子的居住可以通过购房或租房等形式存在。

此外,链家地产的一位负责人也表示,一线城市现有的租赁住房市场租金回报率较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土地成本远远低于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住房,租金回报率将明显超过现有水平。不过,这位负责人也指出,由于《方案》对试点项目区域有严格的配套要求,因而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并不会对现有租赁市场造成过大冲击。 (记者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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