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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浦东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新区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

编辑: 夕歌 来源:浦东时报 2018-04-11 17:07:06

导读:日前,浦东新区举行《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签署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杭迎伟,副区长王靖,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出席。

日前,浦东新区举行《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签署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杭迎伟,副区长王靖,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出席。

杭迎伟表示,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衔接机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年初,上海在全国首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衔接机制。这次浦东率先贯彻落实这项改革举措,通过建立紧密衔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推动浦东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杭迎伟指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增强制度环境软实力,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城市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浦东正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快构建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治环境。近期,浦东将联手行动,对不利于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区政府各部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主动跨前寻求司法支持,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要认真对待法院、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今年1月,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意见》确定各级法院行政诉讼、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等工作,作为审查衔接工作机制的适用范围。

浦东率先落实市指导意见的要求,参照上海市做法,会同两院研究出台本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同时起草三方合作备忘录。据了解,《实施意见》细化了五方面的工作机制。

具体包括:意见征询机制,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院、检察院之间可以就特定的规范性文件相互听取对方的意见,进一步畅通区政府法制机构与司法机关沟通途径;会商通报机制,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院、检察院之间通过召开会议,探讨共性问题、通报审查情况,进一步丰富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内容,同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会议,就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专业技术论证;涉诉材料共享机制,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涉诉文件制定的相关材料,法院、检察院可以将相关司法监督建议告知区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树立司法监督的权威;协同配合机制,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院、检察院要相互配合,对发现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要督促文件制定机关及时清理,司法机关对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意见,在案件办理中予以参考,进一步形成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合力;业务培训交流机制,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可联合法院、检察院定期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干部的业务水平。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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